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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省委孙春兰书记、省政府黄小晶省长先后对省政协《建议我省开展整治冒黑烟机动车专项行动提升海西城市文明形象和品味》的信息专报件作出批示,泉州市政府李建国市长也迅速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作出批示,市政府郑新聪常务副市长立即召集交通、环保、交警等部门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8月17日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永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志伟、交警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庄金山召集支队办公室、秩序科、法制科、车管科相关人员,连夜专题研究部署交警部门开展整治冒黑烟机动车专项行动。谢副局长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由车管科牵头,秩序科、法制科配合,在18日下午前制定出交警部门开展冒黑烟机动车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提出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并报市交通局汇形成综合整治方案。 二是各级交警部门要强化日常交通管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大型客车、工程运输车、环卫车等重点车型的监管,发现冒黑烟情况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依法整治。 三是车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把好机动车检测关,决不让尾气排放达不到标准的车辆取得检验合格证。 四是要加强与交通、环保等部门的配合,抽调人员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冒黑烟机动车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五是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一方面动员车辆运输企业自觉把好车辆源头关,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行自行整改;另一方面充分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机动车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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