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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部署,泉州市结合本地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较突出的特点,从6月20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及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并通过举行各种宣传活动、分发宣传材料和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整治行动大造宣传声势。
一、周密部署,领导靠前指挥。泉州市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制定《关于印发<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及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机动车涉牌涉证暨涉及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永强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王宏面任副组长,重点整治机动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摩托车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6月20日全国“涉牌涉证”集中整治启动日当天,交警支队实行“领导包片、科室挂点”,支队所有在家领导和各机关科室深入各地督察整治工作,各大队领导深入一线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大造宣传声势。6月20日为全国“涉牌涉证”集中整治启动日,支队在市区涂门街中闽百汇路口举行启动日仪式,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永强到场参加仪式,并现场接受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和泉州电视台等媒体记者的采访,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整治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性,表明交警部门对整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活动当天,洛江大队联合辖区巡警大队在出城登记站举行启动仪式,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开发区、惠安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汽车站、公交站和群众密集场所,分发大队自制宣传材料近5000份,大力宣传“涉牌涉证”的危害性和相关处罚规定;泉港大队组织当地电视台记者随警深入一线,及时报道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和成效;石狮大队在《石狮日报》的《交警之窗》专栏报道交警部门的整治情况和曝光违法车辆。活动当天,支队还拟定“严厉整治机动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等内容的宣传口号,通过市区LED诱导屏滚动播放,各大队开展针对宣传7场次,制作宣传横幅118条,悬挂在各辖区主要路口、路段,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运用科技,营造严管态势。全市各交警大队通过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信息;对交通技术监控发现的涉嫌使用伪造、变造、套用机动车牌证的车辆进行梳理,确定一批重点车辆进行重点跟踪整治;运用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城际和公路卡口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无线警务通系统,实现套牌嫌疑车辆号牌自动识别、比对和实时报警、布控功能,有效发现、查获嫌疑车辆。据统计,启动日上午,全市共出动警力665人次,设置卡点67处,查处机动车假、套牌证39起;查扣无牌无证机动车202辆,报废机动车28辆,无证驾驶机动车60人,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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