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公交警通〔2011〕11号
泉州市坪山路新建高架桥及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工作组即将实施坪山路仕公岭掉头匝道工程上部桥梁工程。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坪山路仕公岭掉头匝道施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二、管制措施
坪山路仕公岭掉头匝道施工路段禁止高度为4.0米以上的机动车辆通行。
三、绕行路线
1.高度为4.0米以上、自南往北从坪山路往国道324线福州惠安方向行驶的车辆,请提前从沈海高速绕行,或从坪山隧道→安吉路→国道324线绕行。
2.高度为4.0米以上、从国道324线福州惠安方向经坪山路往晋江厦门方向的车辆,请提前从沈海高速绕行,或从东湖街→刺桐路→湖心街→坪山路绕行。
施工期间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谅解和支持,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或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通行。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